四川省人事厅(编办)主办
首 页 |
新闻动态
|
概况信息
|
|
行政审批
|
咨询留言
|
在线申报
|
在线投稿
您的位置:
首页
>
职称处
>
工人考试信息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04 来源: SRC-738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现就200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
200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技师职务评聘除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由全省统一组织考核、评价外,有关培训和考试组织实施仍按原来分工进行。
二、范围对象
参加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的人员,按《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第二、八条所界定的范围执行;参加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考试的人员,仍在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规定的试点工种范围内进行。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形式
本年度考试时间定为:
6月12日上午9:00-11:00 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岗位工
《实际操作技能》
6月12日下午2:00-4:00 《技术业务理论》
6月12日下午4:30-6:00 《职业道德》
汽车驾驶员等18工种(下称18工种)中,除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外,其余16工种晋升(确定)技术等级的的《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18工种外各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考核,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培训考试点组织进行,务于6月9日前将考试成绩数据库及考生成绩登记册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工人技师各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统一由省人事厅委托有关省级部门组建的相应工种技能水平考评组组织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各工种相应技术等级的人员,须符合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33号)第四条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工人技师《技术业务理论》的人员,须符合省人事厅《关于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第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评聘条件。其中,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其工作年限须达到25年及以上。
根据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技师职务,其文化程度可掌握在初中毕业及以上: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及以上,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8年及以上。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2月21日至3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考试报名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1.各市、州及省和中央在蓉外各市、州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2.省直和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以下报名点报名:
(1)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新华东路2号,联系电话:86531586,联系人:谭谦);
(2)成都市科技培训中心(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
3.各市、州人事局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所属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凡因组织单位造成报考人员未能报上名的,由各组织单位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
凡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式样见附件1)一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考试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要认真进行《考试报名表》和报考资格复审,准确采集各考生的联系电话,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坚决不予报考。各培训点一律不得办理报名事宜,否则,考生参加不了考试或考试没有成绩由培训点承担责任。
六、报名信息处理及试卷预定
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报名点要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格式及时将考生信息统一进行处理。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报名点务于2005年3月31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考点设置等有关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邮箱地址: liyaxuan@scrs.gov.cn),联系人:李雅宣,联系电话028-86765300,13568893689。
七、教材选定及教材征订
(一)为便于参考人员学习掌握本工种技术业务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科目与部分工种的复习用书统一使用由省人事厅组织编写的教材(详见附件2)和主管部门编写或选购的教材(详见附件3),目前未列入统一使用教材的工种,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省直培训点选定或选编培训教材(资料),除全省统一使用的教材和技师考试教材外,各市、州人事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或选编工人等级考试其它工种教材(资料)。
(二)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由各报名点具体承办。各市、州人事局和各省直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教材的征订与发行工作。
1.订购《职业道德》等全省统编工考教材(见附件2),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考点于2005年2月21日前到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领取。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考点留存15%教材发行费外,其余教材款于2005年3月底前全部汇至电子科大出版社(开户行:农行成华支行,帐号:817101040000043,户名: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28-83201495,83202463,83256027,联系人:刘本健,柳娜),汇款时须注明"2005年工考教材款"。
2.定购《公路养护工》等各有关主管部门编写或选购的工考教材(见附件3),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考点于2005年2月21日前到成都科技培训中心领取。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考点按去年教材发行费标准留存外,其余教材款于2005年3月底前全部汇至成都科技培训中心(开户行:商行李家沱分行,帐号:30022010207495600014,户名:成都科技培训中心,电话:028-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汇款时须注明"2005年工考教材款"。
3.定购其余工种自定教材的市、州,于2005年3月26日前直接与省直培训点联系,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征订教材或漏报征订数量的,后果自负。
八、考前培训
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评聘技师职务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前培训。省人事厅负责对各工种省直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各市、州属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对汽车驾驶员等18个工种,各市、州必须指定一个以上的培训单位,对18工种以外的其它各工种,原则上均应指定培训考试单位,因不具备条件无法进行培训考试的工种,由市、州人事局负责委托其他市、州或省直培训机构进行相应工种的培训考试。各市、州人事局认定或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除承担相应工种的培训任务外,只负责晋升(确定)技术等级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评聘技师职务须进行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
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省统编教材或指定教材制定培训计划,经相应人事部门审定后实施。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人事考试机构提供的报名数据库为准。凡报名数据库中没有的人员,各培训点不得组织培训或考试。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报考人员接受培训,也不得以接受培训作为购买教材、资料的前提条件。
九、成绩公布和颁证
各科考试成绩由省人事厅确定合格标准,核准公布,在市、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市、州人事局领取,在省直培训考试点参加考试的到省直报名点领取。
参加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其《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在当年度考试中两科同时合格,并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的人员,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颁证工作仍按原规定程序进行,颁证工作于2005年底前结束。
参加技师《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技能考评合格的人员,已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的,经省人事厅审核批准,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未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并成绩合格后,再按规定颁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
十、考试收费
200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工人技术等级考评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8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函〔2003〕19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由报名点收取。省直报名点于领取试卷时全额上缴省考试中心;各市、州按每人每科15元于领取试卷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考务支出。18工种外各工种晋升(确定)技术等级《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费由各培训考试点直接收取,用于考务支出。
(二)现场测试收费标准。按川价字费[1999]28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培训考试点收取。汽车驾驶等16个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培训考试点按每人10元的标准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用于命题制卷支出。工人技师《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按相应工种高级工收费标准执行。
(三)工人技师综合评价收费标准。按川价函〔2003〕198号文件规定,每人80元,由各考评组收取。
十一、其它有关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评聘技师职务,必须严格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岗报考。各地、各部门不得强行合并工种、擅自将在未开考工种或未设置较高岗位等级工种岗位上的人员,纳入考试或评聘范围。
(二)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评聘技师职务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本等级工作年限和执行本等级工资时间,均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其截止时间计算至本年度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
(三)鉴于考工定级工作从考试对象到考试方式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市、州人事局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报名点必须指定熟悉数据库的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考生报名数据库的建库工作,并保证报名数据库的准确性和及时上报。凡报名数据或其他环节出现差错,影响后续工作和考生考试的,要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评选2005年度人事考试工作先进单位的资格。
(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按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参加本年度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在2005年1月1日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就近就高靠入取得的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取得技师资格的技术工人,从单位聘任的次月就近就高靠入技师的工资标准。
附件1.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报名表
2.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统编教材书目
3.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主管部门编写或选购教材书目
二ΟΟ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人事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东二巷18号
本网站上任何信息,未经同意,均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成都凯普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蜀ICP备 08101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