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为认真组织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实施,近日,省人事厅、劳动厅、公安厅、监察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规定,这次清理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与鉴定、证书的印制与发放、培训与收费等相关活动。通过清理规范,对凡属各市(州)和省级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及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考试、发证等活动,必须一律停止;对违规进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培训或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培训对象和违反国家、省的有关收费政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予以纠正。要求整个清理规范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