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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蓝领人才”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发布时间:2008-08-28       来源: 河北日报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向各企业转发通知,企业部分高技能人才与企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延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年。
  该市规定,可以延长退休年龄的高技能人才范围包括:长期在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曾获“中华技能大奖”、“燕赵技能大奖”、“燕赵金牌技师”等3个奖项之一的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在承担重要技能攻关项目,或因掌握关键技能退休后无人接替,可能对企业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经单位和本人协商一致,可延长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确因工作需要,还可适当延长。
  据了解,高技能人才如需延长退休年龄,将由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企业和个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载实际缴费年限并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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